
sp;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孟娇: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均为法定的赔偿项目,赔偿的依据在于以上费用是否实际产生。本案中,小朱的身份虽为在校大学生,但其与宠咖馆建立了劳务关系,具有明确可预期的兼职收入,再加上医院的医嘱也明确小朱需要一定的休养期,故小朱存在实际的误工费用,宠咖馆应当赔偿相应的误工费。 无需劳动合同 兼职受伤可依据侵权或劳务关系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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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6:3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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